闽电大〔2019〕3号
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对外签订合同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了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学校制定了《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签订合同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广播电视
大学
2019年1月3日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签订合同暂行规定
为了依法治校,促进学校规范订立合同,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关系学校职责和权益的重要对外事项,如对外联合办学、租赁、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及其它大额资金往来等项目,涉及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事项,应签订合同。
二、校长统一授权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签约代理人,具体见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1)。
三、实行合同代理签约责任制,谁代表签约、谁负责合同审查把关,并严格履行合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对未履行合同签订职责或私自签订合同造成学校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合同,该部门负责人应当书面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获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六、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代理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附件4)。
八、对合同实行分类管理,重要或涉及一定金额的合同,其代理人在签约之前,要提交有关职能部门会稿,并按流程报校领导审批。
(一)招生办学合同和招生广告合同
1.涉及学历教育的招生办学合同,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再报校长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2.涉及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办学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财务处、党政办会稿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校长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3.同时涉及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的招生办学合同按本款第1条办理。
4.招生办学广告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招生办、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按顺序提交法律顾问、招生办、后勤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请校长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二)属于基建和物资(含软件、印刷品及服务)采购、修缮、租赁,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在0.5万元以下的),如果需要签订合同的,由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使用部门按顺序提交法律顾问、后勤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请校长审批后,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
(三)以上(一)(二)类型事项合同订立要分别填写“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订立合同签发单”(一)或(二),具体见附件2、附件3。
(四)所有合同订立承办部门要有经办人、审核人,经办人、审核人要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合规性把关。
(五)根据学校《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修缮项目管理办法》及《福建广播电视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为提高工作效率,下面几种情况可简化审批程序:
1.职业学院涉及招生办学合同按第八条第(一)款第1至第3条办理审批,其它合同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送交法律顾问、招生办(如没有涉及招生办学广告的,此流程省略。)、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5万元以上的按第八条第(一)款第4条和第八条第(二)款办理审批。
2.属政府网上采购项目,合同格式固定的,无论合同金额多少,均后勤处送交法律顾问、使用部门、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3.属于基建、修缮项目,合同金额在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下的,由后勤处送交法律顾问、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2万元以上的合同按第八条第(二)款办理审批。
九、党政办公室履行合同的管理职能,对当事部门履行合同进行管理。在合同签盖学校公章时,持章人加以编号登记。合同订立后五个工作日内,代理人应向党政办公室机要科送交一份合同正本原件存档。
十、监察审计处对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代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校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情况要在年度工作总结里加以汇报。
十二、本规定条款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2019 年1月 1日起执行。《关于订立学校对外合同的暂行规定》(闽电大行〔2009〕4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订立合同签发单(一)
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订立合同签发单(二)
4.合同范本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为了规范学校对外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总则》有关规定,现授权吴国、施宁娜、涂礼雄、薛峰、游璇、李正光、张玲、陈精珠、黄健新、魏玉兰、林永周、池毅、罗向阳、刘玉兴、雷乃旺、余星辉、江克英、周文明、张海(在挂职期间由江克英代理)、吴盛雄、詹立彩、徐敏、张以华等23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所在部门职能分别为学校对外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变动时,接任者续为代理人),代理程序与权限严格执行学校对外订立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对订立的合同负责,代理时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至2021年月12日31止。特此授权。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吴国荣
年 月 日
附件2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订立合同签发单(一)
(招生办学、招生广告合同)
编号:20 年第 号(持校公章人填写)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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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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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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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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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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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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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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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稿部门意见 |
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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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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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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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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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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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根据“填单说明”报请校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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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承办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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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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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单说明:
(1) 本签发单需要会稿与审批的范围:
涉及学历教育的,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后,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再报校长审批。
涉及非学历教育的,单个合同(协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财务处、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校长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涉及招生办学广告合同,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招生办、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按顺序提交法律顾问、招生办、后勤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请校长审批后,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
(2)本签发单同合同正本一同交党政办公室归档。
附件3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对外订立合同签发单(二)
(基建、物资采购、租赁、修缮合同)
编号:20 年第 号(持校公章人填写)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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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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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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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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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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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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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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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稿 部门 意见 |
资产与后勤处(基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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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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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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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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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根据“填单说明”报请校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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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承办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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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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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单说明:(1)本签发单需要会稿与审批的范围:属于基建和物资(含软件、印刷品及服务)采购、修缮、租赁,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修缮项目0.5万元以下)的,如果需要签订合同的,由相关部门送交法律顾问、党政办会稿后,直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使用部门按顺序提交法律顾问、后勤处、财务处、党政办会稿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还应报请代理人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还应再报请校长审批,由由后勤处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签订。(2)本签发单同合同正本一同交党政办公室归档。
附件4
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模板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乙方:XXX
根据招标编号为XXX的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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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2交付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3交付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到货验收:乙方提供的供货必需是厂商原厂包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外包装不得有拆封过,产品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双方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2.最终验收:货物到货验收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系统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用户使用要求,双方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 |
2 |
5 |
一年后且无任何未了事项 |
8.履约保证金
(1)无
(2)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即大写:
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三日内提交给甲方,不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采购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通知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采购合同期满且无未了事宜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乙方中途退出或未按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现服务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也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根据实际要求填写。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0.5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5.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乙方: |
XXX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 |
住所: |
XXX |
单位负责人: |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附件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xxxx 年 xx 月
发包人(全称):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承包人(全称): xxxx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X项目
工程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的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XX 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 XXXX 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XX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款
1、工程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小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
五、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无/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履约担保形式:无/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
提交时间:无/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六、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七、付款(以下方式2选1)
(1)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通过后一次性付款,质保期为X年。
(2)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80%工程款,结算后支付15%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且无任何未了事项后支付。
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正式税务发票后28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应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正式税务发票)。承包人未向发包人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收到承包人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八、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签订。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1 |
装饰工程 |
|
2 |
措施项目费 |
|
2.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2.2 |
其他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费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5 |
税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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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单项工程 |
装饰工程 |
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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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基 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
|
|
1.1 |
劳保费用 |
|
|
|
|
1.2 |
工程排污费 |
|
|
|
|
1.3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
|
|
|
2 |
税金 |
|
|
|
|
合计:1+2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
|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 |
材料设备费 |
其中: 设备费 |
机械使用费 |
企业管理费 |
利润 |
风险费 |
|
|
单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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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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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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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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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工料机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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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