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组织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卓越领导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1920年参加革命,1950年英年早逝,在30年的革命生涯中,为党和人民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参与了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多次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党的机要电讯工作关心备至。
指导党(团)保密工作开展在留守中央指导做好党的秘密工作
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期间,任弼时作为留守国内、主持中央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始终把党的秘密工作作为紧要任务来抓。1928年5月18日,他在为留守中央起草《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中明确指出:“严重的白色恐怖之下,党必须有更严密的组织。”尤其在“整顿组织与秘密工作”方面强调:缩小党支部的规模,“以后凡超过五人以上的支部,必须按职业或工作部门分成支分部”;并规定“每一支分部的同志不必知道其他支分部的同志……”如此,一旦遭敌破坏,“也不致影响全部组织”。同时还强调:务须特别注意秘密技术,“……以后当地上级对下级的指导非十分必要时不应用书面形式,执委委员的姓名不必向普通同志公开,出席各种会议时只是代表机关,不必宣布个人的姓名”等,以此加强党的秘密工作,防止敌人严重破坏。
在共青团中央指导做好团的秘密工作。1925年3月11日,任弼时(时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主任)与张太雷(时任共青团中央总书记)共同签发共青团中央通告(第二十六号),“对秘书、档案、日常组织工作的手续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切实整顿”,确保工作规范、秘密安全。1925年3月20日,他与张太雷又共同签发了共青团中央关于保密问题的通告(第三十二号),指出:“现值反动时期,必须注意秘密工作”,尤其“对于文件、刊物、住址,务须格外谨慎”,各地机关的通信地点“有尚认为不妥当和秘密时,请从速更换……来信所用各种名词,均用译号代替”。1925年11月18日,其领导的共青团中央再次发出有关保密工作的通告(第一○八号),专门要求“各级组织拟定保密技术工作计划,指定负责人员”。其中,“组织较小之处,可由干事或委员兼任;组织较大之地方或区委会,应有技术书记”。并且强调,此项工作应本着“勤勉、精密、井井有条,且须敏捷稳妥”的要求,“训练无产阶级系统化、集体化之精神”。
加强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强调非常时期减少文字往来。在敌人的白色恐怖下,党(团)组织屡屡遭到破坏。为避免暴露、减少损失,1925年8月19日,任弼时在共青团中央发出的通告(第七十三号)中特别要求:“各级组织谨慎收藏秘密文件,尽可能不在执行机关内召开会议……”他还指出:“上级对下级的指示以口头传达为妥,减少文字来往”。1928年5月18日,他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和秘密工作》一文中强调指出,“没有注意秘密工作的技术”,便“极容易被敌人探析”,因此“……除指定收藏文件之机关外,其他机关与负责同志居住处所不应储藏文件,无论任何机关不应保存同志名单与地址。”
强调靠制度抓涉密文件管理。1940年3月,任弼时根据中央安排,着手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并兼任主任。在他的领导下,中央办公厅“下设秘书、总务、警卫三个处”,建立起包括“文件管理和档案保管”在内的各项制度规定,使“工作逐渐条理化”,文件保密管理得到加强。1943年3月30日,他参加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在中央各直属机关及学校中巩固安全严整机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军委秘密文件的检查及管理办法》,会议决定,这两个文件“交中央政治局委员传阅后”,委托任弼时等召集干部“作口头传达”。
强调严防文件资料失泄密。1925年11月18日,任弼时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保密技术的通告中指出:“对各机关的会议记录、登记簿、组织地图、系统表等”“应严密保管,酌情保存、毁弃或转移”,以免被敌查获。1943年7月6日,他在给周子健(时任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主任)并转告周恩来等的电报中也指出:“蒋(蒋介石)、胡(胡宗南)进攻边区似具决心,西安办事处应将一切机密文件即行销毁,免遭查抄。”1947年4月7日,面对陕北敌情,他专门致电曹力如(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秘书长、党的后方委员会委员),特别强调:“前中秘曾三(时任中共中央秘书处处长)交你保管在安条岭之文件十五箱(主要是《两条路线》、《六大以来》、《军事文献》等书,其次为一部抗战后四零年以前各根据地文件及各种废旧印章),原交待在无法保存或转移时烧毁。在目前敌人乱窜情况下,请再检查原藏地区是否确保安全,请你们负绝对保管责任,在危急时彻底烧毁。”
注重加强机要密码保密工作
重视利用密码保护党的秘密。1931年3月,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弼时和王稼祥等前往中央苏区。临行前,周恩来特意将党中央与中央苏区联系的无线电密码交给任弼时带往中央苏区,并交代由他亲自掌握,以保守党的机密。自此,任弼时便更加注重密码工作。1941年8月27日,他参加中央政治局会议时指出:“设党内通讯社,用密码广播党内文件。”1944年3月22日,任弼时参加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讨论决定:“为避免电讯密码遭到破坏,党务广播台停止工作,今后凡属可公开发表的文件,由《解放日报》发表,不能公开发表的,可由解放日报社临时编密码发出。”
重视密码保密管理问题。1947年7月,任弼时协助周恩来在陕北靖边县小河村召集机要业务会议时,根据当时敌我电讯、密码斗争中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制定了“正确的密码方针和通讯联络方案以及严格的保密制度”。1947年9月底,任弼时和周恩来又召集戴镜元、李质忠、童小鹏、罗青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会,在此期间,着重就“通讯机要工作中密码编制、使用、保管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特别要求“严密把好密码及电报的编制、生产、递送、使用、管理、销毁六个关口”。
注重加强机要人员的保密管理。1943年7月2日,任弼时在延安机要人员会议上发表讲演,着重指出,“机要工作像一个人身上的血管一样”“它掌握了党的生命”,泄露机密“会使我们的工作失败”“革命失败”。同时指出:“机要人员要具备下列品质:(一)对党无限忠诚,严守秘密。(二)埋头苦干,细致负责。(三)改进技术,精益求精。(四)努力学习,不甘落后。”以此激励机要人员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同时,注重从政治上对机要人员审查把关。1943年1月31日,中央书记处发出《中央关于审查机要人员的指示》,要求各根据地党政军负责同志“对全部机要人员从思想、历史、工作等方面进行彻底审查,使每个机要人员能够从政治、思想、工作上保障党的机密”。随着这项工作的展开,1943年3月23日,任弼时参加的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决定:“为便于中央机构实施精简,要求各部委对已经审查清楚的干部,在四月底以前作出文字鉴定;对初步审查发现一些问题而一时不能弄清,从事机要性质工作者,留原机关继续审查;情节不甚严重而被精减者,则分配工作;情节严重者,送中央研究院继续进行审查;四月底以前尚未审查而须精减另行分配工作的干部,在鉴定上注明情况。”由此,通过诸多措施,确保了机要工作人员政治上纯洁可靠。
注重抓好电讯保密工作
指导西安办事处建立秘密通讯联络。1943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由任弼时直接管理西安办事处。”1944年1月14日晚,周子健急电任弼时等报告:国民党“限元月十五日前”撤销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的电台;否则,“即以泄露军机,照敌探台治罪”,遂“请中央立即指示今后与延安通讯联络方式”。对此,1944年1月15日任弼时急电周子健,明确指示:“(一)立即准备秘密收报机,以收听延安党务广播台的广播进行联络。已定从十九日起,党务广播台每逢单日十三时至十五时、双日零时三十分至二时三十分向你们发报。(二)此间拟用朱总司令名义向国民党方面提出抗议,但你们务须准备国民党派人前来搜查,强行取消和没收电台。”可见,其在指导办事处加强电台保护的同时,开始启用“秘密收报机”,以在特定时间段,通过“收听延安党务广播台的广播”保持联络。
强调加强中央与各地的电台联络。1947年5月12日,任弼时在为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军区负责人的电报中指出:“中央急需恢复和加强与各地联络,除自带几个小电台与少数地区联络外,现已在叶剑英、杨尚昆领导下在晋绥建立中央后方大台,负责收转中央与各地来往电报。”他还明确联络方法,并特别要求“批定等级要严格,注意紧缩电文”“注意分清使用密本”等等。
以上是基于《任弼时选集》《任弼时书信选集》《任弼时年谱(1904—1950)》等公开出版的文献资料和相关回忆文章,对任弼时同志有关保密工作主要论述的基本梳理。今天我们重温这些论述,希望对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有所借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