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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省电大部门对口联系服务市县电大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6-01-21 10:50  

闽电大〔2016〕8号

各部门,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大系统建设,落实《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大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闽电大〔2015〕91号)要求,决定实行省电大部门对口联系服务市县电大制度。省电大相关部门在正常业务工作的基础上,与对口服务的地市级分校一起,建立部门与分校所辖县级分校、学院、工作站之间的联系服务关系,以进一步提高全省电大系统的工作效率,增强凝聚力。

一、明确对口联系服务单位

学校统筹安排各部门对口联系服务的市县电大,明确任务。各部门的对口单位详见附件《省电大部门与市县电大对口联系表》。

二、对口联系服务工作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对口分校、市县电大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对口单位办学发展状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对口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与对口单位交流分析问题,总结市县电大办学发展的有益做法和工作经验,为学校加强系统建设提出建议。

3.热情周到服务基层。市县电大的教职员工到省电大联系工作、办理业务时,对口部门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指导与帮助他们办理工作事务,按我校规定安排用工作餐。

4.开展项目推介指导。学校开展全省性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各部门要及时向对口单位进行推介与指导。

5.其他需要联系、指导、帮助的事项。

三、对口联系服务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把做好对口联系服务市县电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有效动员部门内部的力量,积极主动与对口单位对接,切实落实好对口联系服务制度的执行,使对口联系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在两个部门对口联系服务一个设区市多家基层电大的情况下,两个部门可以与设区市分校协商,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对口联系服务细则,使每个市县电大都有明确的联系服务部门和联系人。

3.学校将对口联系服务市县电大工作成效作为各部门绩效考核和评优表彰的依据之一,各部门每年的工作总结、处级干部的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联系服务市县电大的工作内容。各市县电大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配合做好部门对口联系服务市县电大的成效考评工作,使省电大对口联系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月21日

附件

省电大各部门与市县电大对口联系表

序号

市县电大

省电大对口部门

1

福州片区市县电大

财务处

科研处

2

漳州片区市县电大

监察审计处

教务处

3

泉州片区市县电大

发展规划处

教学管理中心

4

三明片区市县电大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信息化中心

5

莆田片区市县电大

人事处

6

南平片区市县电大

招生办公室

工会

7

龙岩片区市县电大

党委组织部

远程教育管理处

8

宁德片区市县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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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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